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关于确定中小学新教师岗前培训收费标准的公示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(中发〔2018〕4号)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(试行)〉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函〔2021〕23号)等文件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经学院院长办公会、学院党委会研究,我院中小学(含学前教育、特殊教育)新教师岗前培训收费标准为:7元/人·学时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7天,自2022年9月23日至9月29日止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发展规划与对外合作处。联系电话:0596-2030381。联系人:郑老师。
漳州城市职业学院
2022年9月23日